银行严防个人账户风险敞口 “睡眠”信用卡遭清理
在“断卡”行动持续开展的背景下,银行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强度不断加大。
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正式批复广东高院,最新意见明确:
一、由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二、其他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
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批复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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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最高法院认定小额贷款公司为金融机构,不受15.4%民间借贷利率限制
据多家信源披露:最高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批复广东高院,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