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银行股东遭点名!两年66名金融机构股东被公开惩戒 哪些红线不能踩
监管针对金融机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整顿仍在持续加码。5月14日,银保监会公开第三批共19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至此银保监会已分三批公开“点名”了合计66名银保机构股东。
5月14日,农业发布《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指出,客户在该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
农业银行表示,若违反上述要求,该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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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重磅裁定: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放贷,债权不具备合法性,不予执行!
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 [2018] 10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