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2宗违法遭罚 未经同意查个人信息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20〕7号、11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601328.SH)吉林省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2项违法行为,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中国人民长春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20〕14号、15号)显示,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林财务”)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长春中心支行对其罚款33万元。
李雪平时任吉林森林财务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长春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8万元。
佟磊时任吉林森林财务的财务总监,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长春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8万元。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吉林森林财务的大股东是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持股比例为48%;第二大股东是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24%。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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